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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9-07-11 14:42:55
文章发布:系统管理员
原创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甘工信发〔2018〕551号  2018年11月22日

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在全省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工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行业小巨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使中小企业成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方向

  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即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即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即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引导并推动中小企业重视技术创新、信息化应用,改善工艺装备,加强生产管理,逐步发展成长为产品质量过硬、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节能环保、生产安全、拥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优质企业;引导并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打造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为目标,拥有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打造“甘肃品牌”。

  引导和支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建设中小企业“园中园”、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等发展载体,推动各类生产要素不断汇集,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不断完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

  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有效发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骨干作用,整合社会服务资源,聚合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障、能见效”的综合性服务。

  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 家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深入开展产融对接,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1.中小企业对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到2020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全省3年累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到2400户以上;培育1000家“专精特新”入库中小企业,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以上,培育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10家以上,推荐认定国 家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企业5户以上。

  2.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末,在全省培育3-5个大中小融通发展示范企业,建设5个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示范园区;培育3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中小企业、50家中小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3.中小企业“两化”融合成效显著。到2020年末,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5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0%,组织500户以上中小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上云”中小企业达到50000 户。

  4.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到2020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5%和3%以上;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超过15%;中小企业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占比超过70%。

  5.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到2020年末,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达到150家以上,全省综合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300家以上。

  6.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末,甘肃省信用培育中小微企业达到300家以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市州覆盖率达到100%,支持3-5个市州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评价综合管理体系

  1.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机制

  坚持推动中小企业做多做大与做优做强并重,按照“五个一批”原则,建立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规下转规上”培育库,根据“保、增、长、返、补”的工作要求对“规下转规上”培育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建立运行监测和分析制度,加强入库培育、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工作,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下转规上”。按照“梯度培育、分级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分级实施,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产品、产值、税收、用地、能耗、安全、环保等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各市(州)、县(区)根据全省年度目标任务,确定培育名单,并制定培育计划和措施,建立联系帮扶制度。

  2.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制度

  修改完善《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科学确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认定范围、认定程序等;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指标体系,统筹考虑基本条件与专项条件,科学设定研发投入、专利成果等量化指标与技术中心、信息化应用、质量管理体系等质化指标;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机制;利用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技术、市场等服务。

  3.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学评价体系

  按照“科学评价、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设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保证综合评价指标具有可统计和可验证性。建立以差别化政策为核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机制,加大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提升中小企业政策指导和精准服务水平,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州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优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布局,着力推动区域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4.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地方特色产业

  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围绕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突出区域特色、优化空间布局,推动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结合发展新方向、新业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绿色生态产业。中部地区,围绕兰州新区、兰白国 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做大做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中医中药、数据信息、通道物流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马铃薯、高原夏菜、草食畜牧等特色农业。河西地区,加快发展新能源及其装备制造和冶金、有色等产业,大力发展节水型绿色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戈壁农业等特色产业,积极推进有色冶金等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天水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工电气、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等产业。陇南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特色农产品及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产业。平凉、庆阳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煤化工、新能源等产业,积极发展果蔬深加工、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和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壮大临夏民族特色产业,发挥甘南特色生物资源和民族文化优势,加快民族用品、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立足市州、县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中药材和农产品加工业,带动牛羊肉、中药材、马铃薯、蔬菜、林果等扶贫产业的深度开发,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县区发展形成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

  5.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完善区域优势产业生态体系

  重点打造以金川集团为龙头的有色金属新材料、以酒钢集团为龙头的优质钢材生产加工、以天水华天为龙头的电子信息等3-5个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典型示范,依托龙头企业的行业优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探索新型合作模式,连接和打通集群内外企业数据链和资金链,强化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逐步形成大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有机联系、融通发展的格局。依托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集聚发展水平,重点打造以天水装备制造和电子电工电器、金昌有色金属和新材料、嘉峪关优质钢材生产及加工、定西中药材和马铃薯精深加工等为代表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示范区。鼓励工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园中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降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每年培育认定5个以上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立足区域优势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承载能力,以推进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为核心,以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为支撑,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和创新发展驱动,提高产业资源化循环化生态化水平,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促进传统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6.大力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鼓励中小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设计,提升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中小企业推进生产制造流程的柔性化改造,发展网络众包、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促进中小企业生产方式变革。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获得以租代建、支持核心业务发展、覆盖企业经营管理链条的便捷信息化服务,降低信息化应用的成本和门槛。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等发展电子商务,探索网络营销新模式,细化区分网络群体特性,发展精准营销。到2020年末,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95%,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3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达到95%。

  7.推进中小企业“互联网+制造”智能制造

  培育系统集成、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加大装备、电子等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推广力度。推进大型企业集成创新和中小企业应用普及两类应用。大力发展工业大数据,加快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等工业云服务和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研发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装备、过程控制、物料管理等环节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实现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的智能化。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开展中小企业“上云”行动。

  (四)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综合体系建设水平

  8.健全完善中小企业自主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新技术、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鼓励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带技术成果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提升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9.加快建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着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行业水平领先的应用技术,支持一批产业前景好、附加值高的技术产业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和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链和供应链,配套产业链,鼓励大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手段,采取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和供应体系等方式,打造产业创新生态。推动“互联网+”协同创新,建设行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研发联盟、检验检测联盟、知识产权联盟,推动资源集聚、开放、互惠和共享,为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10.加强知识产权应用保护

  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支持企业研发、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人才培训、预警分析、标准制定、维权诉讼等服务。建立大中小企业共创、共有、共享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共同投入、共享成果收益,加快知识成果转化。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低价许可、转让闲置专利,促进知识产权流向中小企业。

  (五)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体系建设

  11.有效发挥中小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骨干作用

  充分发挥以1个省级综合服务平台为“枢纽”、14个市(州)和7个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为“窗口”、100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支撑”、86个县(市、区)综合服务平台为“触角”的全省中小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的优势,推进各市(州)、县(区)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能见效”的一站式服务。整合社会中介服务资源,吸引创业辅导、咨询培训、社保代理、财务管理、法律咨询、融资担保、市场营销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入驻。引导示范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和规范性,加强对已认定的国 家、省、市级服务平台运营情况的跟踪测评和监督检查,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考核机制,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水平。组织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经验交流共享,促进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2.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检验检测、计量校准、管理诊断、权益维护等服务机构。重点培育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50家,带动形成300个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的市州、县区综合性服务机构。推进服务机构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培训、融资、创业创新等各类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以业务奖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13.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重点建设50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认定10个国 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进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双创升级特色载体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服务信息化;集成内外部服务资源,实现服务平台化;构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服务规范化;推动产业有机联动,实现生态化发展;打造环境友好型基地,引导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绿色化发展;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智慧化发展;发挥各类主体优势,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特色化发展。

  (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支持体系

  14.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搭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信用知识培训和宣传,筛选培育信用示范企业,促进信用企业培育成果转化;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信用星级评定、诚信企业表彰,加强对诚信企业的正向激励,健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15.强化产融对接服务

  充分发挥产融对接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作用,组织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活动,提升贷款透明度和实效性,进行服务综合评价。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动确认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库,开展银企对接服务活动。引导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省内各类基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引导各类创投、风投机构对接“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积极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参加国 家举办的“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省级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要建立完善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专项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和扶贫产业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能力等。一是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扶贫产业、“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等重点企业给予专项支持,对市州年度“规下转规上”给予奖励,每净增一户奖励3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奖励金额30万元,对国 家认定的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三是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指导帮助,对中小企业服务的产业联盟、技术中心给予支持,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新认定和考核优秀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且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服务机构给予奖励。专项支持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进行属地化管理,市(州)、县(区)工信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确保项目及时有效组织实施。省工信厅进行合规性复核,综合考虑合规性复核意见、项目经济效益、资金规模、地区经济发展、产业扶贫等因素,确定资金切块额度。四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撬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培养一批技能拔尖或掌握传统技艺、绝活的技术人才。支持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支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人才共享、共赢机制。重点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领军人才培训,提升财务、质量、安全等管理能力,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鼓励企业家干事担当,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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